首华物业公司与后桃园胡同9号院 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本报讯 1月8日,首华物业公司与后桃园胡同9号院物业管理委员会正式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开启了小区迈向新阶段的大门。

后桃园胡同9号院建于1980年,建筑面积27053.5平方米,共5栋楼、355户居民,产权结构多元。多年来,小区基础设施陈旧、公共服务不足等问题逐渐凸显,居民对专业化、标准化物业服务的需求日益迫切。

2019年,小区内254户由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非经营性资产移交集团公司,并由首华物业公司进行管理。自接管以来,首华物业公司与社区密切沟通、默契配合,立足小区实际,积极探索小区治理新路径,为小区居民提供优质的服务。

后桃园9号院被称为“产权迷宫”,除公司在管的非经资产外,还有101户分属不同产权单位。首华物业公司自进驻第一天起,即坚持“不分产权”的服务原则,以“全盘算法”服务所有居民,赢得了居民的新任,最终成功签约。

(首华物业 于楠 李嘉欣 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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