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首华物业公司与东直门街道潘家坡胡同4号院小区及东外大街36号楼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正式签署《物业服务合同》。
潘家坡胡同4号院于2007年作为非经资产移交至集团,由所属首华物业公司实施管理。今年6月,潘家坡小区正式启动物业选聘工作,多家物业公司参与竞聘。首华物业公司物业一处积极筹备,制定详细的服务方案和管理计划,最终于8月6日,以72.22%的得票率成功当选。
东外大街36号楼于2022年9月由首华物业公司物业一处正式接管。物业一处接管后,主动对接其余3家央产单位,共同出资完成了4部老旧电梯的更换工作,并于2025年8月更新消防管线、恢复供水,用实际行动缓解居民居住困境。今年8月,东外大街36号楼启动物业选聘流程,首华物业公司物业一处春秀路项目部以81%的得票率成功中标。
目前,物业一处在东直门街道的非经管理面积为19.13万平方米,覆盖10个小区。随着潘家坡4号院和东外大街36号楼的签约,正式物业服务小区增至7个,实行物业服务全覆盖的管理面积达15.92万平方米,市场化覆盖范围持续扩大,街道物业管理水平与整体治理能力迈上新台阶。(首华物业公司 周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