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日前发布了《北京市合院式历史建筑修缮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目前北京市已公布的1056栋(座)历史建筑分为合院式、居住小区类、近现代公共建筑类等五类,其中,合院式历史建筑520栋(座)。
沿袭时代特色 分类进行修缮
合院式历史建筑绝大多数建于清代至民国时期,年代跨度长,各时期的建筑单体具有不同的时代特色,《导则》中将其按照建筑结构分成了木结构和砖木结构建筑两类。
首开集团北京市古代建筑设计研究所所长张越介绍,“除了建造方式不同,各时期的建筑外观上也有很大差异。早期传统民居多为木结构坡屋面青砖灰瓦,民国时期的建筑增加了西洋门、局部平顶,还有二层独栋洋楼,拱券门窗、西洋式砖檐,挂檐板、倒挂楣子、坐凳楣子、室内隔断和地面花砖等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必须严格按照形式和工艺的特征进行维护修缮。”
力求真实,保护建筑本来风貌
为了保护合院式历史建筑的色彩、质感、材料、工艺等本来风貌和特点,《导则》提出维护修缮要遵循真实性原则,尽可能保留其有价值部位(构件),并采用同质材料、原形制、原工艺修缮。
在修缮材料的选择上,应尽可能使用原有建筑构件和材料,且旧材料、旧构件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若确实无法取得同质材料,应采用相似质感、颜色等性能的类似材料,确保修缮风貌协调。
深挖价值要素 特殊部位重点控制
在不同时期的建筑中,相同部位的工艺做法也不尽相同。合院式建筑特有的“倒挂楣子”,传统建筑多采用步步锦的样式,与门窗形式一致,代表步步锦绣。而在近现代时期,楣子的形式更加丰富多样,有菱形图案、也有花草雕刻图案,带有年代特征。对于这类有价值部位的维护修缮,《导则》要求,保存基本完好或有轻微损坏的宜原位修缮。对局部损坏的部位,应先剔除腐朽,处理好结合面;可采用拆拼、移植等方法,充分利用原物原料。
遵循传统工艺 细化技术要点
对合院式建筑常见的屋面基层修缮,《导则》就对其工艺流程进行了详细的描述:“清理、打点木基层-望板勾缝-刷防腐-苫护板灰-苫垫层泥背-拍泥背-苫青灰背-刷浆压活-三浆三压成活,”并提出“修缮后应牢固,无松动、开裂;基层表面平整、厚度均匀;基层的坡度曲线平顺。”
以用促保,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在目前已挂牌的合院式历史建筑中,400余座为传统民居,且多数仍有居民居住,对其修缮不仅仅是为了保存历史价值,还应通过功能改善和环境提升,适度满足居民现代生产生活需要,促进历史建筑的合理有效利用。
因此,对于对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的非历史建筑或历史建筑非价值部位的维护修缮,《导则》提出可在与历史建筑风貌协调的前提下,考虑新能源、新技术的运用,如太阳能、雨水收集等设施;墙体材料可选用节能保温复合材料,更换的门窗应选用节能门窗,屋面材料宜满足保温和防水要求;根据修缮后建筑使用功能,合理选择供暖、空调、通风、照明等系统,应优先选用高效节能产品,有条件时,可以安装智能控制系统。
(转自“中国建设报”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