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12日,由志信公司负责的关于城开集团与正鹏公司重大合同纠纷一案,最终以二审维持正鹏公司向城开集团支付5291万余元判决结案。本案历经5年时间,最终以城开集团胜诉告终。
2002年4月,城开集团与正鹏公司签订了《关于望京B区6-10#建设用地“六通一平”费的补偿协议》,约定城开集团向正鹏公司提供望京B区6-10#约120亩建设用地,并负责六通一平工作。直至2018年,正鹏公司一直未进行结算。据此,志信公司决定于当年12月以城开集团名义起诉正鹏公司。期间经历了正鹏公司反诉、城开集团推翻原《评审报告》等一切不利证据(包括水、电、燃气等)、一审判决(城开集团胜诉)、正鹏公司再上诉、二审判决(城开集团胜诉)等过程,历时5年之久。在此期间,志信公司始终坚持合力诉求,通过一系列艰苦工作,终于在今年5月12日,赢得二审胜诉判决。按照二审判决书,正鹏公司向城开集团支付5291万余元。
自2002年至2023年这二十多年的时间里,志信公司为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并且承担着巨大的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多年来,志信公司领导非常重视此案的进展,也一直没有放弃与正鹏公司沟通工作。在股份公司、志信公司各级领导的支持下,经过投资管理部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多年的重大案件终于取得胜利。(志信公司 张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