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7日,北京城市更新联盟在集团举办《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解读培训会,邀请参与《条例》起草的负责同志对《条例》内容进行解读培训,帮助市场主体更加全面、系统地理解和把握《条例》内容。
《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明确了北京城市更新包括居住类、产业类、设施类、公共空间类和区域综合性5大更新类型、12项更新内容,提出了北京城市更新的9个基本要求,为北京城市更新在现行法律框架内破解现实难题提供了顶层设计。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张国伟表示,制定《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是北京市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战略的重要举措,为加强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实现新时代首都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
集团副总经理阮庆革在致辞中表示,首开集团作为联盟发起单位和副主席单位,很荣幸能够同联盟秘书处一起,承办本次面向广大会员单位举办的《条例》解读培训会,共同推进《条例》落地实施。首开集团作为城市更新全类型项目的实施单位,参与了《条例》调研、研讨及意见征求全过程。未来,将继续发挥市场主体力量,全力推动北京市城市更新工作。
培训会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市更新处马珊珊,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规划实施一处杨洋,市委城市工作办秘书处胡洪亮,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详细规划处马红杰,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开发利用处陈春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处张瀚元分别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北京城市更新联盟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