讳贪赃枉法

《礼记》曰:“入境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避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历史文化现象,有国讳、家讳、圣讳、官讳、名讳等等。其中,为官者手握权柄、身份特殊,所“讳”对一方风气与习俗影响更大。因“讳”的内容不同、目的和动机不同,其境界也有质的差别。

北宋权相蔡京讳名。他吃饭时是很讲排场的,不像王安石只几道简单的菜就能对付。他的菜单相当丰富,要求侍者逐一喊出菜名,他点过头之后才能端上去。因“菜羹”一道菜,发音类似蔡京,侍者回避而改称“羹菜”,遂成为菜名。其党羽门客为固位求宠,皆避“京”字。

与蔡京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北宋名臣杜衍的“讳”。杜衍到并州任职时,属吏按照惯例,请教他有没有名讳等忌讳。查阅史料,杜衍为官确实如他所“讳”,“清介不殖私产”,致仕后,连几间像样的房子都没有,寄居在南京应天府的回车院十年,居室简陋,他却知足而无抱怨。

与杜衍类似,北宋名臣包拯为官清正廉洁、唯讳“赃恶”。据《墨客挥犀》记载,包拯上任开封府尹那天,府吏向他请示家讳。包拯问:“避讳什么?”府吏答:“您先祖之名,群吏当避之。”包拯瞪着眼说:“我没有这类避讳,只是忌讳贪赃枉法的恶吏!”府吏“惧而引去”。在开封府尹任上,包拯秉公执法,贵戚达官因此而收敛,“闻者皆惮之”。

同是为官者有讳,蔡京以讳弄权作威,而杜衍以讳示廉守廉,包拯以讳扶正除邪。可见,“讳”本身无好坏,关键是动机。如果动机不良,讳名招不来好名声,讳物会被物欲所奴役;如果以“枉法赃”为“讳”,以清廉立身,为百姓谋福祉,其“讳”则能赢得人心、传为美谈。(纪委监督检查室 张倩宇/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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