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宅区业主管理规约》(示范文本)是条例重要配套政策之一,影响面较广,社会关注度较高。前期在完成指导稿后立即提供给基层进行实践检验,根据基层意见边试边改,经过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充分和全面吸纳公众的意见后,目前已经成熟。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正式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管理规约>(示范文本)的通知》(以下简称《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的发布,将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广大业主合理使用、维护物业,依法行使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文件明确了管理规约由全体业主共同制定,对全体业主具有普遍约束力。业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共同决定对示范文本的内容进行增补。
《管理规约》规定了非住宅区可以参照使用本示范文本。重点明确了以下内容:一是明确物业管理区域范围、业主行使的权利、履行的义务等;二是规定业主可以以幢、单元、楼层为单位,共同决定本单位范围内的物业管理事项;三是规定了业主对于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的维修责任;四是明确了业主间矛盾纠纷的调处方式。
《管理规约》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关于印发<北京市住宅区管理规约>、<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北京市住宅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和<北京市住宅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工作报告>制定规范和示范文本的通知》(京建发〔2010〕762号)中的《北京市住宅区管理规约》(示范文本)及制定规范同时废止。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或房屋主管部门要积极做好管理规约示范文本的宣传和推广工作,引导业主、物业使用人等主体遵守相关约定。
《北京市住宅区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政策解读
一、《管理规约》(示范文本)出台的目的
长期以来,业主对于物业的使用、维修、管理以及应依法行使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等认知仍比较模糊,在小区内开展物业管理活动时仍缺乏规范的指导,业主和业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业主与物业服务人等主体之间的矛盾仍然发生。随着《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全面贯彻,《管理规约》(示范文本)的发布,将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广大业主合理使用、维护物业,依法行使权利、履行相应义务,对物业管理各主体间矛盾纠纷的减少具有显著作用,有效促进业主大会的成立。
二、《管理规约》(示范文本)的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多个业主组成的住宅区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非住宅区可以参照使用。
三、《管理规约》(示范文本)明确的重点内容
一是明确物业管理区域范围、业主行使的权利、履行的义务等;二是规定业主可以以幢、单元、楼层为单位,共同决定本单位范围内的物业管理事项;三是规定了业主对于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的维修责任;四是明确了业主间矛盾纠纷的调处方式。
四、业主之间因管理规约发生的纠纷如何解决
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解决:
(一)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调解;
(二)社区居民委员会调解;
(三)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调解;
(四)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依法申请仲裁。
五、《管理规约》(示范文本)的施行日期
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关于印发<北京市住宅区管理规约><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北京市住宅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和<北京市住宅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工作报告>制定规范和示范文本的通知》(京建发〔2010〕762号)中的《北京市住宅区管理规约》(示范文本)及制定规范同时废止。(选自安居北京微信公众号)